因工作需要,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(以下简称“市房产局”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(辅助员额)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责
本次招聘出纳1名,负责资金收付、票据管理、账目核对等工作,保障单位出纳事务正常运转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品行端正,团结同事,廉洁奉公;
2.年龄40周岁以下(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具有南京市户籍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3.本科及以上学历,取得相应学位,财务财会类专业,具有会计相关职称或企事业单位会计、出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;
4.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,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;工作认真负责、耐心细致,有高度的责任心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严守工作秘密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请勿报名投递:
1.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;
2.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、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、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;
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4.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及材料
1.报名时间:2024年6月24日至7月7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。
2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,报名材料投递邮箱:wangrong@leaderhr.com(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名称+本人姓名命名,切勿使用网名)。
3.报名材料:本人简历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)、毕业证书(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)、学位证书、《江苏领航面试人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。以上材料扫描件均需PDF格式。
(二)资格审查
按照岗位要求筛选出符合报名条件人选,并对人选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。如有弄虚作假、违纪违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(三)考试、体检和考察
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,应聘人员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,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或及时查看短信,若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或未及时回复短信视为自动放弃。
考试结束后,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: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,并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。
(四)公示
根据考试成绩、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。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
(五)录用
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由江苏领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劳务派遣至市房产局工作。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派遣资格,终止派遣关系。
四、工作时间及薪资待遇
工作时间: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,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期。
薪资待遇:月薪3400-3600元(含个人缴纳“五险一金”)。
五、招聘咨询
咨询电话:025-84687328(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)。
六、招聘监督
监督电话:025-84784537(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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